各區(縣、市)、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,市建材管理中心、市建設安質總站、市建筑市場總站,各有關單位:
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開展2022年“質量月”活動部署安排,經研究,決定于2022年9月在全市建筑行業組織開展“質量月”活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九大、十九屆六中全會及省、市黨代會精神,聚焦工程質量,特別是住宅質量的實際問題,以標準化、產業化、智能化和數字化引領我市建筑業質量發展,展示寧波建筑工程質量發展成就,樹立寧波住建質量新形象,全力推進“兩個先行”,奮力打造“六個之都”,為建設“質優寧波”、打造“質量強市”做出積極貢獻。
二、活動主題
推動質量變革創新 促進質量強市建設
三、活動重點
(一)開展樁基檢測機構市場行為整治行動。掌握全市樁基檢測機構基本情況,加強建設工程樁基檢測管理,規范樁基檢測行為和市場秩序,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,嚴厲查處弄虛作假、偽造檢測報告、惡意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,形成一處違規、處處制約的聯動效應。建立健全樁基檢測機構長效管理機制,進一步完善檢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,確保樁基工程施工質量無缺陷。
(二)全面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。規范工程檢測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書面合同行為,杜絕建設單位授權施工單位與檢測單位簽訂合同現象;規范檢測單位樣品留樣封存、儀器管理、報告出具、量能匹配等各類檢測行為,組織進行檢測比對試驗以驗證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,確保檢測結果真實、合法、可靠;探索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全過程監管數字化應用場景建設。
(三)開展市區道路“橋頭跳車”綜合治理。強化技術公關創新,深入分析我市“橋頭跳車”成因和機理,強化擬建項目軟土地基勘察設計,提出科學治理標準,做到專項方案“一橋一設計”。落實施工過程質量管控責任,將橋臺軟基處理和臺背回填作為隱蔽工程關鍵工序,實現“一橋一檔”。落實專項指標驗收,將橋頭沉降縱坡差和工后沉降作為驗收通過的硬性指標,建立長效的動態清零機制,營造安全、舒適的行車環境。
(四)加強住宅工程滲漏水問題治理。嚴格落實防水材料進場驗收,規范住宅工程結構自防水及防水材料施工工藝,嚴肅查處未按規定進行防水工程隱蔽驗收的行為;加強外墻外窗防漏治理,特別是搭接面、孔洞處防水措施的細部處理,嚴格按規范要求執行淋水試驗,妥善處置滲漏點位,進一步住房防滲堵漏治理水平。
(五)強化住宅工程外墻外保溫脫落防范。嚴控外墻保溫系統工程設計質量,明確墻體保溫材料與基層之間及各構造層之間連接方式、拉伸粘結強度、粘結面積比及錨固件數量、位置、錨固有效深度等指標,確保進場保溫材料品種、規格、質量符合要求,加強外保溫系統關鍵環節施工質量控制,嚴格按規范標準進行現場實體檢驗,保證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安全可靠不脫落。
(六)開展住宅工程混凝土質量提升行動。嚴格執行預拌混凝土進場交貨檢驗,加強原材料及混合料質量控制,強化梁柱節點處混凝土施工質量管理,規范混凝土試塊留置、養護和送檢全過程見證,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及工程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和檢測單位的監管,通過通報批評、信用扣分、行政處罰等形成監管的高壓態勢,確保預拌混凝土施工質量。
(七)開展建筑工程質量評價試點工作。聚焦當前建筑工程質量不平衡不充分問題,探索建立區域工程質量評價制度,完善工程質量差異化管理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。結合質量標化、工程創優等活動,積極推進試點地區開展工程質量評價工作,利用評價結果及時發現質量管理的薄弱環節,完善風險預警響應機制,促進各地建筑工程質量均衡發展,切實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品質,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。
(八)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工作。對全市依法按程序組織建設的住宅工程,將項目基本信息、參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信息、工期信息、主要材料信息、主要驗收信息和交付服務信息,在開工、預售及竣工時分階段向社會進行公示,依法處理信息公示不及時、不規范、弄虛作假的行為,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、好做法,不斷凝聚社會共識,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。
(九)開展“甬建質優——2022年‘錢江杯’優質工程寧波建設者說”活動。推進我市住宅工程創優奪杯,全面推行2021版《寧波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獎評審辦法》《寧波市“甬江建設杯”質優工程獎評審辦法》,鼓勵一定規模以上的住宅工程申報市級及以上的工程質量獎項,確??h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的數量達到當年竣工項目數量的12%,以創優奪杯的高標準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水平。
(十)開展住宅工程質量管理提升示范工程創建活動。組織現場觀摩交流會,發揮樣板示范的帶頭引路作用,營造全民質量意識的良好氛圍,以更高的標準持續推進質量強市建設。
四、活動要求
(一)加強活動組織領導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、行業協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、省市及我局《關于開展2022年全市工程建設系統“質量月”活動的通知》等相關要求,精心策劃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圍繞活動主題,制定活動方案、細化責任分工,做好動員部署,因地制宜開展好質量月活動。
(二)引導社會積極參與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做好宣傳動員工作,發揮建筑企業在“質量月”活動中的主力軍作用,聯合相關行業協會組織,圍繞群眾關心、社會關注的工程質量問題,開展豐富多樣的主題活動,提升社會參與度,使工程質量工作得到更多關注和支持,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活動成果,有效服務民生。
(三)及時做好信息上報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質量月活動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,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開展?;顒咏Y束后,請各地建設主管部門于2022年9月30日前將質量月活動小結及活動情況照片(不少于5張)報我局,聯系人:許自立,電話:89187252。
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8月26日